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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日本近代天皇制确立后的政体问题~

来源:学生作业帮 编辑:灵鹊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:综合作业 时间:2024/07/07 11:33:22
关于日本近代天皇制确立后的政体问题~
枢密院,内阁,议会是日本近代天皇制的三要素,我想问下这个时候的军队和司法权是隶属于哪个部门的?
关于日本近代天皇制确立后的政体问题~
近代日本的话,日本帝国?
那么按照日本帝国宪法,司法权是由天皇直赐给法院的,也就是说是司法独立(或者说,天皇直辖);军队在制度和日常行政上由兵部省领导(即是归属于政府),不过大本营(战时最高指挥机关)是天皇直辖的.
再问: 军队是征服管?可是,明治维新时候,设立了一个参谋部,这个政府不是没有权利过问的么……
再答: 没错,所以你有看到我之前提到:制度和日常行政由兵部省(以及后来的陆军省、海军省)管,指挥机构(大本营)是天皇直辖么? 所以说,我没有说军队是政府管,或者说我至少没有说军队只由政府管,这算是现代国家通常的作法。举两个类比的例子:美国的国家军队,财务和日常行政由政府国防部管,指挥权由参谋长联席会议经总统发布;中国的PLA,财务和日常行政由国务院国防部管理(理论上),指挥权则是握在中央军委手中。 顺便一提,参谋本部在战时是大本营的一部分。
再问: 哦哦,酱紫啊,嘿嘿,谢谢哈,我还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哈,就是近代日本出现了一个“寄生地主”,这个和之前出现的“豪农豪商”有啥区别?
再答: 寄生地主和豪农有前後关系,和豪商关系不大。 所谓“寄生地主”和“豪农”的差别,类似於中国“地主”和“富农”的差别,简而言之就是:前者租土地给佃农种,後者有大量土地自己种。因为中古时代的日本不允许土地私有买卖,不存在中国的土地兼并现象,因此没有“地主”和“佃农”出现;直至近代允许土地买卖後,富农通过购买土地进行兼并而成为寄生地主,卖掉土地又无法成为劳动工人的农民自然就变成了租地的佃农(小作), 至於豪商,就是大商人。虽然寄生地主也会拿土地产出的财富做点小生意,但是毕竟是靠土地农耕的产物过活的,跟商贸过活的豪商本质是不同的。
再问: 哦哦,我寻思豪农也因为土地多,所以也让佃农耕种嘞~ 嘿嘿 ,ありがとう~